电话咨询: (021)63269368、(021)54909343(传真)、(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1-5号窗口)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1号楼;邮政编码:200233
在“一网通办”平台中填报信息并按规定上报相关电子材料,无需递交纸质资料。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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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0 | 审查人员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公示及异议处理时间除外。 |
决定 | 10 | 部门负责人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公示及异议处理时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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