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fd0dc5e4-5d7d-42da-9599-a615dc4a8c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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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接收部门名称:静安区民政局 接收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大统路480号1317室 邮政编码:200070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常见错误:当事人捡拾弃婴后直接到婚姻(收养)登记处要求办理收养手续。
正确做法:当事人捡拾弃婴后不可以直接到婚姻(收养)登记处要求办理收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