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2061507、(021)23115645、(021)12345;闵行区生态环境局:33886903;奉贤区生态环境局:60882620;青浦区生态环境局:69714309
网上咨询: 上海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智能客服或“环境e小二”
窗口咨询: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受理窗口(三江路55号一楼受理窗口);闵行区生态环境局: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I区I05-I09号窗口;奉贤区生态环境局: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2生态环境局窗口;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sthj.sh.gov.cn
窗口投诉: 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每周一、三、五 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信函投诉: 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办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完成后,后续发生变化或验收怎么处理?
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相关材料的编制单位是否有资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的编制单位无资质要求。
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批分工是怎样的?
环评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版)》执行市区两级分工。排污许可证核发按照《上海市排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市区两级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