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gwh/SHLGGW
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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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1-14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备案变更)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变化情况说明及相关关联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上海市公安机关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其他关联文件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问:如何规范填写备案产品的产品名称、产品描述(产品组成)、预期用途、规格型号、分类编码?
问:“一网通办”申请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过程中如何填写符合性声明?
答:对予以变更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信息表》(备案变更),并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及时公布变更备案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