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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对予以备案变更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不再核发备案凭证,但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公示备案变更信息。
只有列入《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才可以进行产品备案么?
如相关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版)中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办理产品备案时,产品描述以及预期用途必须与目录中的产品描述以及预期用途内容完全一致么?
如相关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版)中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办理产品备案时,产品名称必须与品名举例一致么?
可至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yjj.sh.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查询----产品查询----“上海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数据库”栏目进行查询。
对于首次备案、备案变更情形,备案表“符合性声明”栏目填报内容其中一项为“声明本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并写明确切的分类依据”,如何填写确切的分类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