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976189、(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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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办 通讯地址: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电子邮件投诉: xf@smhb.gov.cn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 申请人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免冠白底彩色正面2寸近照 | 申请人 | 原件 | 2 | 纸质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 卫生行政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医师执业证书》 | 卫生健康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通过电子化注册平台办理医师执业地点变更的(外省、军队医师进本市)不需再提交书面材料)
医师申请参加规范化培训,应在表格内注明规范化培训的具体起始日期(时间应精确到日)。同时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师不注明执业范围和主要执业机构。
通过电子化注册平台直接在线提交,经医师本人申请、拟执业机构确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电子化注册平台内审核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