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976189、(021)12345
网上咨询: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gov.cn)“网上咨询”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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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通讯地址:徐汇区湖南路街道五原路55号 邮政编码:200031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gov.cn)“网上信访”、“网上互动”栏目
窗口投诉: 浦东新区南码头街道世博村路139号8号楼117室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办 通讯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电子邮件投诉: xf@smhb.gov.cn
原持证人补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照片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身份证明材料 | 公安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医师执业证书》 | 卫生行政行政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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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准予批准的条件:(1)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2)《医师执业证书》损坏或遗失。2.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前述准予批准条件的。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准予批准的条件:(1)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2)《医师执业证书》损坏或遗失。2.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前述准予批准条件的。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