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材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未来3年保税油加注计划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 原件 5 纸质 必要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 复印件 5 纸质 必要
《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资格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 原件 5 纸质 必要
申请企业营业执照(支持电子亮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复印件 5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资格申请企业供应船舶情况表》 申请人 原件 5 纸质 必要
《船舶所有权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船舶国籍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 复印件 5 纸质 必要
《船舶检验证书》 海事管理机构 复印件 5 纸质 必要
船舶租赁合同 申请人 复印件 5 纸质 非必要
《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存储仓库情况表》 申请人 原件 5 纸质 必要
《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海关 复印件 5 纸质 必要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支持电子亮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复印件 5 纸质 必要
保税仓库租赁合同 申请人 复印件 5 纸质 非必要
《上海港供油作业单位备案表》 海事管理机构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港口经营许可证》 交通管理部门 复印件 5 纸质 非必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应急管理部门 复印件 5 纸质 非必要
关于无火灾、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以及走私油品、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情况说明 申请人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安装船舶实时定位设备、质量流量计承诺书 申请人 原件 5 纸质 必要
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原件 5 纸质 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资格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
申请人有权向上海市商务委了解上海市保税油加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申办程序有关的情况。
2.保密权
申请人有权要求上海市商务委为您的情况保密。上海市商务委将依法为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主要包括您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您、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上述事项,如无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或者您的许可,上海市商务委将不会对外部门、社会公众和其他个人提供。
3.监督权
申请人对上海市商务委违反保税油加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办事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故意刁难等,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申请人对其他申请人在保税油加注许可申办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也有权进行检举。
4. 陈述与申辩权
申请人对上海市商务委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果申请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合法,上海市商务委不得拒绝对申请人提出的申办请求;即使申请人的陈述或申辩不充分合理,上海市商务委也会向申请人解释不予受理的原因。上海市商务委不会在今后工作中对申请人故意设置障碍或采用不同标准加以对待。
5. 法律救济权
申请人对上海市商务委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依法提出申报的义务
申请人应在开展本市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业务前,持有关材料,向上海市商务委申报办理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许可。主要包括申领上海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批准证书、延期、补证、变更、注销等。
2. 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如实办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许可申报,保证报送相关资料真实可靠并对此负法律责任。
3. 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申请人除通过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许可申报向上海市商务委提供相关的信息外,还应依我委的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信息。"

全部展开
「致敬劳动者」专属活动已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