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4092222-2233、(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www.xuhui.gov.cn/zxhd/guihua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qxf.sh.gov.cn/310104/pet.setXXXZ.do?TYPE_FLAG=3&id=1199
窗口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徐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法人事项综合受理大厅A01-A1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南宁路969号8楼821室 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规科(邮政编码:200235)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面改造)申请表(新办) | 在线填写自动生成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设计方案文本 | 设计单位提供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房屋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 发展改革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项目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设计单位承诺书 | 设计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房屋实测报告 | 测绘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申请单位(个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可在申请材料收件凭证上选择窗口领取或者物流寄送两种方式。窗口领取地址为南宁路969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C厅;如需寄送,应正确填写寄送地址。
原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立面改造)失效后是否能继续作为办理后续行政许可的依据?
不可以。请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立面改造)有效期内向审批机关申请延续行政许可。
1.常见错误:复印件没加盖公章。
正确做法:提交的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章。
2.常见错误:提交的材料未达到规定的份数。
正确做法:提交的材料,应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达到规定的份数。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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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项目名称)外立面改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 在线下载、或窗口领取、或EMS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