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a4a2788c-29f4-408b-8902-4d739a6461e5
窗口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C18、C19、C20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书面材料,按申请材料目录先后顺序进行装订,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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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企业主动提出书面歇停业/注销申请,并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企业主动提出书面歇停业/注销申请,并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