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33371880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9c3dbf44-e3b0-4dba-b5b9-cc279d5deefb
窗口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C18、C19、C20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形式标准
书面材料,按申请材料目录先后顺序进行装订,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18-C20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大厅取号时间:上午8:15-11:15,下午13:15-16:30)
常见问题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可以邮寄送达?
申请人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我委将在初审完成后邮寄至市经信委。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办理成品油经营零售学科依申请变更业务的企业,缺少相关材料正确做法:申请办理成品油经营零售学科依申请变更业务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表,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3、变更企业名称的企业,提供原企业和新企业章程、获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房地部门核发的油库《房地产权证》或者签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国有股权交易的需提供产交所的产权交易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海事局出具的船舶名称变更证明;4、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企业,提供本企业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明;5、不涉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应提供房地部门核发的经营场所《房地产权证》或当事人提供的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6、涉及加油站迁移的经营地址变更,还应提供市经济信息化委出具的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规划国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安全监管(安全设施验收专家意见)、公安消防(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保护(环评审批意见)、气象(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质检(加油机检定证书)部门的验收文书;7、加油站租赁、合伙人出资比例调整需要变更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出资协议;8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同意变更的书面决议;9、企业分支机构应提交母公司同意其变更的书面文件;10、市经济信息化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决定下放审批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二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二、做好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移交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商务(经信、能源)主管部门要在各地政府统一部署安排下,有序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及管理工作移交给地市级人民政府,由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审批及行业管理工作。要加强与地市级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留出移交工作过渡期,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衔接、不断不乱。过渡期内,零售审批管理工作仍按原程序办理。移交工作原则上应在2019年底前后完成。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审批的平等权利;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享有陈述权、申辩权;3、对行政审批决定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行政审批,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配合行政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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