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9992021、(021)12385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JD
窗口咨询: 嘉定区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民丰路988号;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沪宜公路2228号南楼底楼;南翔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古猗园路358号;江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华江路129弄5号楼1楼;徐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新建一路1568号;外冈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瞿门路518号;华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高石公路1433号;嘉定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塔城路360弄8号;新成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新成路155号)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JD
窗口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北大街301号3楼 上海市嘉定区残疾人联合会303办公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北大街301号3楼 上海市嘉定区残疾人联合会303室(邮编:201800)
电子邮件投诉: shjdcanlian@163.com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3 | 审查人员 | 对提出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申请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迁入条件的,经户籍地所在区残联审核后批准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并制发残疾人证。 |
决定 | 4 | 部门负责人 | 对提出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申请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迁入条件的,经户籍地所在区残联审核后批准残疾人证关系迁入本市,并制发残疾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