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e2358514-69a7-3c76-b8df-a75cec924dfd
窗口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秣陵路38号3楼C18、C19、C20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变更住所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小额贷款公司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股东会议/董事会决议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经营场所基本材料 | 公安部门、房地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