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浦东南路办理点(021)58828525;惠南镇办理点(021)68018414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smzy/shell_pc/tourist/guide/qa
窗口咨询: 1、上海市浦东新区塘桥街道浦东南路2240号三楼收养办公室 (周二、周三全天)2、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西门大街58号收养办公室(周一全天,周四、周五全天)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zwdt.sh.gov.cn/zwdtSW/zwdtSW/zhaocha3/zhaocha.jsp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成山路990号浦东新区民政局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成山路990号浦东新区民政局(邮编200125)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撤销收养登记申请书》 | 到收养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申请人有效证件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收养关系当事人弄虚作假的声明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收养登记证 | 民政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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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 | 审查人员 | (三)撤销收养登记1.准予批准的条件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登记。 |
决定 | 5 | 部门负责人 | (三)撤销收养登记1.准予批准的条件收养关系当事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