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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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按材料要求填报,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申请材料目录

申办机构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股东背景情况的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申办机构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企业章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送方案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来源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人员、场所的证明资料 公安、不动产登记、人社部门提供。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申办机构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机构编制委员会 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查看详情
申办机构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市市场监管局 复印件 1 纸质 非必要
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及覆盖情况、传送内容(应写明具体频道、节目名称)、传送范围、技术手段(数字传输或模拟传输)、传送方式(节目传输或接入服务)等内容的说明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线)》 证照 3年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
条款 第十二条
内容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包含传送内容、传送范围、技术手段、传送方式等事项,有效期为三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六十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提出延续申请,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换发许可证。经审核不符合延续条件的,不予换证。持证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事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条款 附件2(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67项:
内容 “将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下放省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
2 依据名称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条款 附件第305项
内容 省级行政区域内或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实施机关:广电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