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初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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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其所载明的内容应清晰可辨;
3.行政机关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4.网上申请的,先行提交电子材料,现场验证时提交纸质原件,正本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 原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合伙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 原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章程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设立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设立人的执业证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推举拟任负责人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住所证明 房屋产权登记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资产证明 银行、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书面合伙协议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许可类)》、《上海市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合伙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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