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976189、(021)12345
网上咨询: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gov.cn)“网上咨询”栏目
窗口咨询: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中山西路1380号1号楼1楼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受理中心(1至4号)
信函咨询: 接受部门名称: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通讯地址:长宁区虹桥街道中山西路1380号1号楼1楼,邮政编码:200336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gov.cn)-“网上互动”-“网上信访”栏目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139号8号楼117室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访办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 邮政编码:200125
|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 公布数量限制的其它方式 |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其它方式 |
|---|---|---|---|---|
| 规划 | 5 | 其他 | 按照本省份人类精子库应用规划 |
| 1 | 依据名称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20号) | ||
| 条款 | ||||
| 内容 | 三、《应用规划》编制原则(三)合理规划布局。要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分布、人口结构和育龄人口数量、地理交通环境、人口流动等情况,推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整体规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精准性、前瞻性。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资源作用,鼓励将新筹建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划在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的地区,推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 |||
| 1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条款 | ||||
| 内容 | 附件第202项: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实施机关:卫生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