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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延期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相关延期事项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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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延期的准予批准条件建设单位应当自施工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