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的许可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12345、(021)26097848
网上咨询: http://zjw.sh.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程建设项目单一窗口8-20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填表内容及提供的资料需真实准确。
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无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滨路1号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网上是否要上传原件?
是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工程名称填写错误?正确做法: 本次申请施工许可名称,可参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名 称填写;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照施工中标通知书工程名称 填写。2. 常见错误: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建设工程规模是 否需要填写? 正确做法: 装修、修缮工程按照施工中标通知书明确的装修、修缮面积填写。 桩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描述的桩基根数填写;其他工 程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模栏描述填写,若无描 述的不填写。3. 常见错误: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合同价格填写错误?正确做法: 按照施工中标通知书中标(发包)价填写,设计施工或勘察设计 施工一体化招标的按照施工报价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章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开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未经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不得开工。除保密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文件的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工期、项目经理等事项。《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沪建管〔2015〕377号)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和本市建设工程分级管理原则,向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实行委托管理的特定区域管委会(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和推行电子证照的通知》(沪建建管〔2018〕150号)。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建设单位)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内容有异议的,申请人(建设单位)可在收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以书面形式向办理机关提出意见。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向受理部门或受理窗口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申请人(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许可证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3.申请人(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所载许可内容进行施工。4.申请人(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受理部门工作,接受受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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