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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上海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 原件 | 3 | 纸质 | 必要 | |||
营业执照 | 市场监管部门 | 原件和复印件 | 3 | 纸质 | 必要 | ||
主要管理人员和员工中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职工的比例数情况说明 | 原件 | 3 | 纸质 | 必要 | |||
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 原件 | 3 | 纸质 | 必要 |
1 | 依据名称 | 上海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 ||
条款 | 第九条 | |||
内容 | 第九条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应当向区、县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清真标志牌,其中在机场、火车站等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应当向市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