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品标志牌审批(除机场,火车站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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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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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A4纸张大小,按申请材料目录先后顺序进行装订。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审批登记表》 原件 3 纸质 必要
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 必要
主要管理人员和员工中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职工的比例数情况说明 原件 3 纸质 必要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食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 必要
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原件 3 纸质 必要
主、辅原料的有效清真证明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主要负责人及直接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的少数民族员工身份证 公安局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生产和经营场地、设备、设施专用情况(及场地使用证明材料 原件 3 纸质 必要
屠宰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件(仅需屠宰企业提供) 外省市农业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3 纸质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清真标志牌 证照 3年 点击下载 现场送达、邮寄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行政许可法
条款 第十八条
内容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上海清真食品管理条例
条款 第九条
内容 第九条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应当向区、县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清真标志牌,其中在机场、火车站等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应当向市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