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883510、(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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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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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投诉: qjgjxx@shmh.gov.cn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本指南列明的申报材料要求(备注)填报。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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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3 | 审查人员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
决定 | 2 | 部门负责人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
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有储存设施)变更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或有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的申请?
1.常见错误:上传错误材料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许可证申请书(含承诺书)。
正确做法:上传材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注销、补办)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