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883510、(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yjglj.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1010号 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01199)
电子邮件投诉: qjgjxx@shmh.gov.cn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本指南列明的申报材料要求(备注)填报。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3 | 审查人员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
决定 | 2 | 部门负责人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