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律师变更许可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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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其所载明的内容应清晰可辨;3.行政机关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4.网上申请的,先行提交电子材料,现场验证时提交纸质原件,正本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 申请人工作单位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兼职执业变更为专职执业)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执业机构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变更执业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人工作证 申请人所在单位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一般为聘用合同)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专职执业变更为兼职执业)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兼职执业证明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执业机构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本市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本市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一般为聘用合同)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执业机构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执业机构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一般为聘用合同)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本市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人工作证 申请人所在单位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专职执业变更为兼职执业)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一般为聘用合同)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兼职执业证明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人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证 申请人工作单位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一般为聘用合同)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兼职执业变更为专职执业)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本市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一般为聘用合同)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变更执业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一般为聘用合同)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本市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登记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执业机构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条款 第十条
内容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常见问题 FAQ

常见问题

去各区司法局办理事务,可以委托办理吗?

除依规定必须本人办理的事项外,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须由申请人出具委托书,同时提交申请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外地律师到沪申请执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已在外地执业的律师,必须先行到上海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处办理调取律师执业档案手续,待档案到沪,并在当地办理完毕律师注销手续后,方可办理到沪申请重新执业手续。

各区司法局收件地址及接待时间是什么?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企业服务中心三楼C7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漕东支路81号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楼A02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长宁区华阳街道华阳路112号2号楼长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4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老沪太路202号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大厅1号与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普陀区真如镇街道铜川路1809号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广灵四路500号虹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3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扬州路583号杨浦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闵行区莘庄镇莘潭路392号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宝山区吴淞街道淞宝路50号1号楼宝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7号窗口(周二至周三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金沙路85号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33号奉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1楼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合3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金山区石化街道金一东路391号金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01-0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青浦区夏阳街道城中东路268号-274号青浦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号窗口(周一上午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40号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非本人前来递交申请材料的,材料中委托书上的受托人和实际递交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同一人。 正确做法:委托书上的受托人应与实际递交的受托人身份证为同一人。 2. 常见错误:外省市到上海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申请人,在本人执业档案未交接之前就已经递交申请材料。 正确做法:申请人可在上海市律师管理数据平台(justice.gov.cn)上查询到调档已经到达后,再向律所所在区司法局递交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