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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一、涉及外资的建设项目,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关于成立项目公司的批复后,方可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材料齐全后,规划资源部门当场完成与申请人签订合同。二、申请人申请延期的,由规划资源部门和申请人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