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申请表(补发证明) | 建设单位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土地使用权属文件 | 不动产登记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单位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准予批准的条件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有效的。2、不予批准的情形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无效的。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准予批准的条件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有效的。2、不予批准的情形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无效的。 |
我局将根据申请单位(个人)的意愿,提供申请单位(个人)到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许可证件或者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申请单位(个人)事先应注明获得方式,并正确填写寄送地址等。
常见错误:申请单位在填报《申请书》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窗口领取或EMS送达 | 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 | 点击下载 |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MS送达或窗口领取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