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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1、在线填写《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
2、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应清晰;
3、电子文件或数据需提交JPG或PDF格式,并需刻成光盘。
地名命名、更名申请表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地名更名申请报告 | 主管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文件或单独批复的地名规划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地名批准文件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1、谨慎性原则:地名是一种公共信息,一旦更改,就会给社会交往造成诸多不便。应当保持地名的稳定性。2、规范性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地名的更名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证地名更名的科学合理。
常见错误:申请单位在填报《申请书》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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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批准文件 | 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 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MS送达或窗口领取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