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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35-38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北二路100号临港新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邮政编码:201306)
1、在线填写《地名注销申请表》;
2、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应清晰;
3、电子文件或数据需提交JPG或PDF格式。
地名注销申请表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地名注销申请报告 | 主管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原地名批准文件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根据《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被注销的地名一般不再用作新的同类地名。
常见错误:申请单位在填报《申请书》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
正确做法:应填写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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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MS送达或窗口领取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窗口领取或EMS送达 | 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