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57420620、(021)12345
窗口咨询: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B幢三楼奉贤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所B301-B306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A幢4楼416室效能监督科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有效,本人填写,内容填写完整
形式标准
本行政确认事项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内容完整,材料齐全,形式有效。1.申请人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至上海市各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接待大厅领取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当面填写。声明书样本可在上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shmzj.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供当事人参考。2.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声明书填写的信息要和身份证件的信息完全一致。3.“有效”证件是指:有效期内,内容真实,有权机构签发等。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1-3号奉贤区政务服务中心B幢三楼奉贤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所B301-B30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1月1日、5月1日、10月1日仅办理结婚登记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
常见问题
如何补领结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丢失后,双方目前仍然为夫妻关系的,可以补领结婚证。首先,需要找原结婚登记机关咨询当年的结婚登记档案在何处保管(一般应在区县档案馆),然后,去具体保管部门申请出具结婚登记查档证明;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三张二寸红底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及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双方共同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符合条件的,当场补发结婚证。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不清楚补证具体的流程。正确做法:首先,需要找原结婚登记机关咨询当年的结婚登记档案在何处保管(一般应在区县档案馆),然后,去具体保管部门申请出具结婚登记查档证明;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三张二寸红底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及结婚登记查档证明,双方共同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符合条件的,当场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387号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0231030内婚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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