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许可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其所载明的内容应清晰可辨; 3.行政机关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4.网上申请的,先行提交电子材料,现场验证时提交纸质原件,正本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名称已变更的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拟任负责人的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负责人的合法决定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司法行政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核准变更名称的证明 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 司法行政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名称已变更的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核准变更名称的证明 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司法行政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 司法行政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司法行政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负责人的合法决定 申请人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拟任负责人的执业证 司法行政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条款 第十九条
内容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常见问题 FAQ

常见问题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需要核名吗?

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不需要进行核名,分所名称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在律师事务所分所名称应当由“总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地名、总所字号、分所所在地的市(含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地名(地名加括号)、律师事务所”四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去各区司法局办理事务,可以委托办理吗?

除依规定必须本人办理的事项外,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须由申请人出具委托书,同时提交申请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区司法局办事地址及接待时间是什么?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企业服务中心三楼C7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漕东支路81号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楼A02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长宁区华阳街道华阳路112号2号楼长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4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老沪太路202号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大厅1号与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普陀区真如镇街道铜川路1809号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广灵四路500号虹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3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扬州路583号杨浦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闵行区莘庄镇莘潭路392号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宝山区吴淞街道淞宝路50号1号楼宝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7号窗口(周二至周三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金沙路85号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33号奉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1楼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合3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金山区石化街道金一东路391号金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01-0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青浦区夏阳街道城中东路268号-274号青浦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号窗口(周一上午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40号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律师事务所分所变更负责人,但未办理拟任负责人派驻分所执业的相关手续。 正确做法:分所变更负责人,需办理拟任分所负责人派驻分所执业相关手续,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我要评
好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