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69693191、(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
窗口咨询: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118号上海市崇明区就业促进中心7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3号楼608室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1、 此表由申请失业登记的来沪人员填写; 2、 登记失业人员对此表填写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 经办人和受理机构需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此表。
形式标准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失业人员登记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寒山寺路164号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化工路17号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16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801号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12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三双公路1573号上海市崇明区港西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新环路57号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路287号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海舸路465号西辅楼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6-18号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东冉路783号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号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海展路80号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10号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建星路108号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1-1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嘉华路8号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合作公路70号上海市崇明区庙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16号综合窗口;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北陈公路1454号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前竖公路3150号上海市崇明区竖新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向化大街149号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5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宏海公路4291号上海市崇明区三星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7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港沿公路1198号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9号窗口;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兴工路57号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6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
常见问题
完全丧劳的人员为什么不能办理失业登记?
经劳动部门鉴定属于完全丧劳的人员,因为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失业登记办法他已不具备就业能力,无法就业,因此,不属于失业登记人员范畴。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未办理退工的人员前来申请。正确做法:处于失业/无业状态的人员才可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未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要主动督促上家单位及早办妥退工登记手续。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0〕21号)。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提出申请的权利 2、了解审查办理进度情况和审查结果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证明申请人符合审查条件的义务 2、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的义务,并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失业登记》个人事项线上办理-APP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