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021)63269368、(021)54909346
网上咨询: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http://yjj.sh.gov.cn/)“在线咨询”栏目
窗口咨询: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1-5号窗口)
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1-5号窗口 邮政编码:200233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1号楼; 邮政编码:200233
1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条款 | ||||
内容 | 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
2 | 依据名称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
条款 | ||||
内容 | 附件1第31项:执业药师;实施机关(单位):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