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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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
条款 第3条
内容 国家设置造价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
2 依据名称 《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条款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内容 第三章 注册第十九条 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第二十条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电子证书)
3 依据名称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条款 附件第13项
内容 职业资格名称:造价工程师,实施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4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条款 第14条
内容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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