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人工咨询:(021)65061665(工作时间内接听);语音电话:(021)96987520(24小时接听);(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YP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街道长阳路1111号杨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结婚登记大厅1号窗口
本人居民身份证 (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 | 公安派出所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离婚证明材料(离婚证或离婚证明书,办理复婚、再婚等事项时可以使用) | 婚姻登记机关核发或法院核发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
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 | 申请人到婚姻登记机构当场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合影证件照 | 原件 | 3 | 纸质 | 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