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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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1.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按照有关规定已从市级财政或区级财政获得相同或类似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3.提交上传的资助申请材料需提供PDF格式原件扫描件,字迹清楚不模糊。 4.申请人如有非正常申请行为,或在申请过程中利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等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取消五年内申请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资格,同时将其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形式标准

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网上办理享受资助。

申请材料目录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相关费用凭证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国内代理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承诺书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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