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3232223(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咨询: 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143_0-2-7/index.html
窗口咨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综合办事大厅53-55号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上海市民政局网站(mzj.sh.gov.cn)“网上互动”中的“网上信访”栏
窗口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139号1楼14室上海市民政局信访办(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512室上海市民政局信访办(邮编:200125)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提供法定中介服务的机构 | 法定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
---|---|---|
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会计师事务所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1 | 依据名称 | 《基金会管理条例》 | ||
条款 | ||||
内容 | 第三十七条 基金会在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
1 | 依据名称 | 《基金会管理条例》 | ||
条款 | ||||
内容 | 第十五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 |||
2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
条款 | ||||
内容 |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 |||
3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条款 | ||||
内容 | 第九十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