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4325088(人工服务,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021)96999888(24小时语音服务,或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转人工服务)、(021)12345(24小时)
窗口咨询: 1.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漕宝路80号D座三楼上海市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大厅4号窗口2..时间:周一、三、四、五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周二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5:0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上海市民政局网站(mzj.sh.gov.cn)“网上互动”中的“网上信访”栏
窗口投诉: 1.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漕宝路80号D座三楼上海市婚姻和收养登记中心婚姻登记大厅4号窗口; 2.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街道世博村路139号114室上海市民政局信访办
信函投诉: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街道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512室上海市民政局信访办(邮编:200125)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解除收养登记申请书》 | 到收养登记机关领取填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 公安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收养人、送养人自愿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被收养人同意意愿书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收养登记证 | 民政部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照片 | 原件 | 2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