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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咨询: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大统路480号1519室,邮政编码:200070
投诉电话: 021-12345
信函投诉: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大统路480号1507室,邮政编码:200070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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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1、已在本市领取过《光荣证》;2、本区户籍公民;3、《光荣证》有效但已遗失或损毁的。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1、已在本市领取过《光荣证》;2、本区户籍公民;3、《光荣证》有效但已遗失或损毁的。 |
一对初婚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委托母亲到夫妻居住地的街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母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免冠照片各1张;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或收养证明;子女的户籍证明;夫妻居住地登记证明;委托书;受委托人母亲的身份证明。
常见错误:补发《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
正确做法:补发《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