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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咨询: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大统路480号1519室,邮政编码:200070
投诉电话: 021-12345
信函投诉: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大统路480号1507室,邮政编码:200070
1.申报材料按本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递交;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3.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一对初婚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委托母亲到夫妻居住地的街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母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免冠照片各1张;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或收养证明;子女的户籍证明;夫妻居住地登记证明;委托书;受委托人母亲的身份证明。
常见错误:换发《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
正确做法:换发《上海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