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6699902(窗口工作时间段接听)、(021)56699828(语音)、(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HP
窗口投诉: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樟岭路2号南楼宝山区婚姻登记管理所离婚登记窗口:二楼5室-8室
本人居民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 | 公安派出所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结婚证(办理离婚申请、离婚登记等事项时可以使用) | 婚姻登记机关核发 | 原件 | 2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本人的离婚登记声明书 | 申请人到婚姻登记机构当场填写。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本人的离婚协议书 | 其他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单人证件照 | 原件 | 2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带好还在的那本结婚证来办理离婚登记。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以至原婚姻登记机关调取一份婚姻登记档案后前来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