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省级权限)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4264368
窗口咨询: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1楼105室计量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cjgj.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1楼105室计量窗口
填报须知
申请书首页应签字盖章。
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网上办理或网上预审、当场受理的方式。申请单位可以先在网上填报申请材料,经网上预审符合要求后,申请单位可以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或扫描上传网上递交,或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提出申请,行政服务中心当场受理;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邮寄、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对型式评价报告有异议时,应在接到型式评价报告15日内向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或受理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报告的结论。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考核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特别程序
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收费:否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否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时,产品名称不规范。正确做法: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产品名称应尽可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中的产品名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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