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设区的市级许可权限)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新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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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表格)为A4规格纸打印,申请表用钢笔(水笔)填写或打印。
2.申请材料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申请材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一致,无前后矛盾。
3.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申请表应加盖公章。
5.申请材料按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申请材料目录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意向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资产评估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新建、改建或迁建的医疗机构提交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件(含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书、污水方案、消防、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验收批文),设有X光机的提交放射防护预先评价报告、效果评价报告 环保、消防部门、有资质的放射卫生计生服务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承诺书(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以及开展执业活动前办理涉及他部门行政许可等内容进行承诺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合作办医涉及二证合一: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办理人员身份证明 公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各科室医护人员名录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室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卫生健康委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涉及二证合一:医疗机构名称核定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批准文件 卫生健康部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房屋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 不动产登记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涉及二证合一:设置单位基本情况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公示本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
2.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3.申请人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要求审批部门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不受理、补正以及是否同意该项许可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申请人对该项行政许可的实施,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5.行政许可审批中,经办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申诉或者举报;
6.申请人认为审批部门实施行政许可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审批部门依法对申请人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查时,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现场审查时须提供配合,不得予以阻扰和拒绝;
3.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需要对审批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重新提起申请;
4.审批部门对申请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5.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条款 第十四条
内容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可以执业。
2 依据名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条款 第十六条
内容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不需要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的执业登记或者备案,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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