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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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形式标准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如实准确地填写联系方式,提供手机号码和联系地址(格式为:上海市XX区XX路XX弄XX号XX室)。驾驶人本人对驾驶证有效期、体检日期等事项应一一知晓,并应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申请人填写的联系方式信息,通过邮寄、短信等方式,向驾驶人发送有关驾驶证的提醒和告知信息。

申请材料目录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申请人可至“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表格填写;或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字。 原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部队驻地住址证明;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4.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是其所持有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 6.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停居留期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许可,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或者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7.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驾驶证数码照片 申请人可在服务点现场拍照,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照片 原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有效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可在联网医院现场体检(地址查询:“交管12123”APP【线下网点】-体检),获取《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2.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3.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在申请换证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的;4.持有其它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未在申请换证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的。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2.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3.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在申请换证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的;4.持有其它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未在申请换证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的。
颁证与送达

审批收费CHARGES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环节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依据 设定收费的项目依据 规定收费项目的依据 备注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发证环节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 元/本 查看详情
1 依据名称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沪价行(1997)140号
条款
内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沪价行(1997)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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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据名称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沪价行(1997)140号
条款
内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沪价行(1997)140号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机动车驾驶证 证照 其他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条款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条款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