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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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应字迹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 由受理窗口打印,申请人签字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原件 1 纸质 非必要
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对悬挂境外机动车号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7座以下(不含7座)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原件 1 纸质 必要
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若通过联网核查的,可不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审批收费CHARGES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环节 收费标准 是否允许减免 减免依据 设定收费的项目依据 规定收费项目的依据 备注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工本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10元/证 查看详情
1 依据名称 沪价费[2004]66号 沪财预[2008]117号 沪价费[2017]10号 沪财税[2017]98号
条款
内容 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以及临时驾驶许可10元/证
查看详情
1 依据名称 财综[2001]67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财综[2008]36号 发改价格[2008]1575号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条款
内容 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以及临时驾驶许可10元/证

审批证件 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审批结果样本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工作日)
临时入境汽车号牌;临时入境摩托车号牌 证照 其他 点击下载 直接送达 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
条款
内容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0号)第6条: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应当与入境批准文件上签注的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不得延期。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条款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三条:境外机动车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应当根据行驶需要,载明有效日期和允许行驶的区域。入境的境外机动车申请临时通行号牌、行驶证以及境外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