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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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其所载明的内容应清晰可辨; 3.行政机关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4.网上申请的,先行提交电子材料,现场验证时提交纸质原件,正本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证件照片 办证必备。申请人提交。 原件 4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身份证 公安机关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内容包括:是否是公证机构在编人员、品行是否良好,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和公证员配备方案等) 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局产生。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拟执业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局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拟执业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局产生。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学历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公证机构出具的实习证明和实习鉴定意见。具有3年以上法律职业经历的人员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 司法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者申请公证员执业审批) 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书 拟执业公证机构产生。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5 审查人员 (1.准予批准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6)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 2.不予批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5)不满足准予批准条件的。
决定 5 部门负责人 (1.准予批准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6)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 2.不予批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5)不满足准予批准条件的。
颁证与送达

数量限制 QUANTITATIVE RESTRICTION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是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公布数量限制的其它方式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
实施行政许可的其它方式
规划 根据受理先后顺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1 依据名称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
条款 第十二条
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报审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和公证员配备方案的,作出同意申请人担任公证员的审核意见,填制公证员任职报审表,报请司法部任命;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公证员配备方案的,作出不同意申请人担任公证员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
2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条款 第十七条
内容 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设立依据 BASIS OF ESTABLISHMENT

1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条款 第二十一条
内容 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常见问题 FAQ

常见问题

问:审批决定如何公开?

答:自市司法局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司法行政网(http://www.justice.gov.cn)上公开审批结果。

各区司法局办事地址及接待时间是什么?

浦东新区花木街道合欢路2号企业服务中心三楼C7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徐汇区漕河泾街道漕东支路81号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楼A02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长宁区华阳街道华阳路112号2号楼长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办事大厅4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老沪太路202号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大厅1号与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普陀区真如镇街道铜川路1809号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1-3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广灵四路500号虹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3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杨浦区平凉路街道扬州路583号杨浦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闵行区莘庄镇莘潭路392号闵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4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宝山区吴淞街道淞宝路50号1号楼宝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7号窗口(周二至周三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嘉定区嘉定镇街道金沙路85号嘉定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33号奉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1楼2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2号楼2楼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合3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金山区石化街道金一东路391号金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01-08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青浦区夏阳街道城中东路268号-274号青浦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号窗口(周一上午8:3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40号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号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申请人在申请公证员执业时递交的照片为早期证件照。 正确做法:申请在递交申请时应递交近期2寸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