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57744914
投诉电话: 021-12345
填报须知
填表内容及提供的资料需真实准确。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扫描件应清晰;3.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4.申请保密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单位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本次申请范围)》后,携带申请材料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建设单位)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内容有异议的,申请人(建设单位)可在收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证机关提出意见。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建设单位)应当如实向受理部门或受理窗口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申请人(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许可证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3.申请人(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许可证所载许可内容进行施工。4.申请人(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受理部门工作,接受受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别程序
无
是否收费:否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否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工程名称填写错误?正确做法: 本次申请施工许可名称,可参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名称填写;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照施工中标通知书工程名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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