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服务台。
信函投诉: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金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接收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758号5楼,邮政编码:200540。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变更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建设单位情况说明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相关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涉及建设工程开、竣工日期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住建委网站完成合同信息变更即可,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
问: 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必须多少时间内开工,如施工许可证 领取后未开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三个月内未开工 的项目,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延期手续,延期以两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