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内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许可

最终审核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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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按材料要求填报,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

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当场受理的方式。纸质材料到行政事务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当场受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核对人签名、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申请材料目录

营业执照副本和章程 市场监管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公安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消防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自查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信息安全合格证 公安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ISP接入意向书 通信管理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房屋证明文件) 不动产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筹建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1.已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2.已取得信息网络安全批准文件;3.已取得消防安全批准文件 4. 平均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5.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应有与其相适应的附属设备,营业用的计算机应具备同时上网能力,上网速率每60台不低于1兆,增加计算机数量应按此比例相应提高接入的上网速率; 6.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场内巡查制度; 7. 有固定的公网网络地址;8.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8.必须配置专用设备,由专人为上网消费者提供合法的信息下载等服务;9.必须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10.必须安装摄录像设备,摄像设备的分辨率不低于黑白250线; 11.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1.已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2.已取得信息网络安全批准文件;3.已取得消防安全批准文件 4. 平均每台计算机占地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5.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应有与其相适应的附属设备,营业用的计算机应具备同时上网能力,上网速率每60台不低于1兆,增加计算机数量应按此比例相应提高接入的上网速率; 6.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场内巡查制度; 7. 有固定的公网网络地址;8.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8.必须配置专用设备,由专人为上网消费者提供合法的信息下载等服务;9.必须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10.必须安装摄录像设备,摄像设备的分辨率不低于黑白250线; 11.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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