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一分所18018803038,18018803279;二分所15721459257,18018802904;三分所17269307872,18018803268;四分所15721459256,18018803331
网上咨询: 1、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h.122.gov.cn/); 2、上海公安门户网站(https://gaj.sh.gov.cn)警民互动栏目
窗口咨询: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二分所、三分所、四分所,各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车驾管窗口、全市各“警医邮”网点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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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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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印材料按A4规格纸张复印;
2.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3.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