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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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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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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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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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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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等级运动员(二级、三级)申请人准予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 |
责令改正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2 |
应当变更、撤销或者注销等级运动员(二级、三级)审批而不依法变更、撤销或者注销的 |
责令改正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3 |
其他违反等级运动员(二级、三级)审批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4 |
在对等级运动员(二级、三级)审批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责令改正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5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等级运动员(二级、三级)申请不予受理的 |
责令改正 |
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